各單位:
根據學?!蛾P于做好2023年春季學期返校工作的通知》及相關會議精神,為做好我校春季學期期初有關教學工作,現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上課時間安排
全校各校區全日制本科學生正式上課時間為2月20日(星期一)。
二、教學設施準備工作
(一)學校后勤處要提前檢查教室、桌椅、黑板、燈光、門窗、窗簾、水電設施是否完好;每天做好課室環境衛生打掃及消毒工作。
(二)教務處教育技術中心應做好多媒體教室的設備維護、調試工作,學生進入教室前,保證課室門窗全部打開通風,保持空氣流通。廣東工業實訓中心應做好計算機機房的設備維護、調試工作。網絡信息中心應做好多媒體教室的網絡設備維護、調試工作。
(三)各教學單位要檢查實驗室設備的運作情況,提前做好調試等工作。
三、教學準備工作
(一)核對教學課程表
1.本學期正式課程表已在學校校園網本科教學信息欄公布,各教學單位務必根據學校的要求完成教務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內課程表和選課學生數據的整理、查漏、核對工作,確保數據準確、完整。
2.各教學單位通知任課教師登錄系統查詢個人課表,確認授課校區、班級等信息;通知學生登錄系統查詢學生個人課表,同時將班級課表發放至相應班級。如有教師或學生提出系統中信息與實際不符或沖突,請教務員盡快與教務處教務管理科溝通并及時處理。
3.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任課教師上課必須按照課表安排的教室和時間進行授課,且不得擅自調、停(補)課。因特殊原因需調、停(補)課,相關教師需事先按學校教學管理相關要求通過教務管理系統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
4.以網絡課程形式修讀通識平臺選修課(即全校性公共選修課)的同學,請按學校安排進行課程學習,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二)組織領取教材
根據教務處《關于發售2022-2023學年第二學期教材的通知》的相關要求,各學院組織相關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領取教師用書和各班級學生的教材。
(三)成績登錄與試卷歸檔
1.上學期申請延期錄入成績的任課教師,應盡快做好成績登錄工作。
2.各教學單位應及時做好上學期期末各類課程考核材料歸檔工作,包括試卷A/B卷和參考答案、考生答卷、考場記錄、試卷分析及考核所有資料(如大作業、論文等)的檔案等。
四、校內課堂教學及管理工作
(一)各教學單位和任課教師對已返校學生全面實行線下教學,持續探索和推進線上線下混合式教學模式改革,切實提升課堂教學質量。
(二)各教學單位和任課教師也要充分做好線上教學預案,隨時準備好線上教學的相關教學資源。
(三)各教學單位延遲返校的教師,其所承擔的課程教學任務,經所在單位和教務處審核審批后,可以由其他教師開課或調整延后開課。
(四)特殊原因暫未返校的學生,各教學單位要制定切實的一對一幫扶方案,保障學生順利完成學習任務。
(五)任課教師在上課前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疫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盡可能分散就座上課。
(六)任課教師需落實課堂點名制度,及時了解和準確掌握學生缺勤、早退、請假的原因并做好記錄,加強學生學風管理。
(七)上課期間,任課教師如發現學生有發熱、呼吸急促、乏力等癥狀時,應及時報告,并引導轉入學校健康驛站、校醫室或校外有關醫院進行健康監測和適當治療,同時做好學生心理安撫工作。
(八)課間休息時任課教師應組織學生盡量減少聚集。
五、校外實踐教學工作
(一)各教學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校外實踐環節(包括專業實習、教育實習、畢業實習等)的管理,春季學期各類校外實習實訓(不論是分散還是集中形式),都需將實習計劃報送教務處,教務處審批后方可安排實習工作。
(二)各學院組織學生到省內各實習單位進行實習時,要認真研究實習點的當地防疫要求,有特殊要求的,要結合實際提前做好準備工作,實習期間須嚴格按照當地政府和實習單位要求就地防控,按要求做好個人健康管理工作。
(三)各教學單位要制定學生校外實踐教學方案,嚴格學生校外實習紀律,要對本學期學生校外實踐情況逐一排查,摸清學生實習地點、實習時間、生活保障等情況,確保實習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四)各學院分管實踐教學副院長和指導教師要及時掌握學生校外實習動態,每日做好缺勤、早退、請假記錄。
學校校外實踐教學工作的具體要求,教務處另發通知。
六、正考、補考與緩考工作
(一)正考安排及要求
1.上學期期末未完成課程考核的教學單位,應在本學期前兩周內(3月5日前)完成課程線下集中考核,并在考核后1周內完成成績的登錄。
2.對于上學期尚未完成教學任務的課程設計、實驗(實訓)課程,應在本學期前四周內(3月19日)按教學計劃完成相應教學環節,并在考核后1周內完成成績的登錄。
3.各教學單位對于以上課程教學及考核安排應提前上報教務處,教務處將視具體情況安排抽查。
(二)補考與緩考時間安排
1.全校公共基礎課(含馬克思主義學院、外國語學院、數學與系統科學學院、文學與傳媒學院、教育科學學院、計算機科學學院、光電工程學院、創新創業學院、體育與健康學院、廣東工業實訓中心、學生處等負責的課程)由各開課單位自行組織安排,于第三周周末(3月12日)之前完成。
2.各學院承擔的專業課(含專業基礎課)的補考和緩考自行組織安排,于第四周周末(3月19日)之前完成。
3.跨學院課程的補考和緩考,相關學院應做好時間協調及學生通知工作。承擔公共基礎課的教學單位、承擔專業課(含專業基礎課)的各學院,于考前3天將補考、緩考安排情況上報教務處,教務處將視具體情況安排抽查。
(三)補考與緩考工作要求
1.各教學單位要按正考的標準和要求做好補考和緩考的各項工作,包括監考教師安排、試卷批改、成績登錄等。補考成績以實際卷面成績登錄在學生成績補考欄。
2.緩考可與補考同時進行,也可單獨組織。緩考成績登錄在學生成績正考欄,在考試結束1周內務必完成補考和緩考閱卷和成績登錄。
3.各教學單位應提前至少3個工作日將補(緩)考試卷提交教務處印務中心印制,并于考前自行領回清點。
4.補考和緩考考生必須遵守考試紀律,攜帶有效證件參加考試(有效證件為學生證、身份證和校園卡三種證件中的任意兩種信息點齊全、清晰的證件),否則一律不準參加考試。
5.補考和緩考需要再緩考的學生需填寫緩考申請表(紙質版)并按要求辦理緩考手續,不辦理緩考手續的學生一律按曠考處理。
七、課程重修工作
(一)在校未畢業學生的課程重修
1.必修課補考仍不及格的課程必須重修。各教學單位應及時通知補考仍不及格的學生按照學校要求辦理重修手續并參加有關課程的重修,逾期未按要求辦理重修手續的學生不能參加課程重修考核。
2.全校公共基礎課重修由學生所在學院于2月24日前報開課單位,各開課單位于3月3日前統計重修學生名單并報教務處。
3.對于2019級畢業班需要重修的學生,如果沒有開設對應的相關跟班重修課程,各開課單位要結合實際,可以采取多種形式確保畢業班學生能在畢業資格審核前完成課程重修及考核工作。
(二)已離校結業學生的課程重修
根據《廣東技術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廣師大〔2019〕453號)等文件規定,我校2021屆、2022屆本科結業生在準予結業后兩年內回校完成重修,具體要求如下:
1.結業生可根據當前學期課程開設情況對其未取得學分的課程申請重修,原則上由所在學院安排其“跟班讀、跟班考”重修相關課程。在規定時限內未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逾期不再辦理,按永久結業處理。
2.結業生持本人身份證、結業證書、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廣東技術師范大學本??粕Y業后課程重修申請表》,交結業前所在學院審批,由學院統一報到教務處學籍與信息管理科備案。
3.若重修屬選修課程的也可根據人才培養方案改修其他課程,由學生所在學院指定替代課程并報教務處備案。
4.申請課程重修的結業生成績評定標準與其所在課程班的其他學生一致,課程重修成績不及格者不安排補考。
八、學業預警與學籍管理工作
為落實以生為本理念,促進學生更好成長、成才,促進學校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的互動、溝通和交流,形成對學生教育齊抓共管模式,教育和督促學生端正學習態度,保障學生學業的順利完成,各學院要做好學業預警工作。
(一)學業預警范圍
1.經補考后不及格課程的學分累計達到12學分及以上的學生。
2.經補考后大一年級學生累計不及格課程的學分達到10學分及以上的學生、大二及以上年級學生累計不及格課程的學分達到25學分及以上的學生,安排重點幫扶。
3.同一門課程重修學習次數達到2次且未通過考核的學生。
(二)2023屆畢業班學生學業提示的范圍
各學院應盡早對照所在年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統計各專業各班級目前已修學分(除第八學期教學任務外)是否達到最低畢業學分要求,及時查漏補缺,以免影響學生畢業。
1.除第八學期教學任務外,必修課程獲得學分未達到畢業學分要求的學生。
2.除第八學期教學任務外,專業選修課程獲得學分未達到畢業學分要求的學生。
3.公共選修課程獲得學分未達到畢業學分要求的學生,普通本科生應修10個學分,專升本學生應修6個學分。
(三)學業預警工作流程
1.各學院教務員根據學生學業成績情況統計被學業預警和被學業提示的學生名單。
2.各學院根據教務員提供的名單,組織核對,以免遺漏,并依據核對后的名單向學生發放學業預警通知或學業提示通知,同時安排專人與學生面談并做好談話記錄。學生所在學院和課程所在學院共同制定針對性強的幫扶和學業追趕計劃,控制好每個學生重修學習課程門數,合理安排重修學習教學,保證重修學習課程教學質量。
3.對于2023屆畢業班被學業提示的學生,各學院應通知家長及時知曉學生的學習狀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共同督促學生努力學習順利完成學業。
通過學業預警和學業提示工作排查,各學院應精準掌握存在學業不良情況的學生信息,特別對于大四年級即將畢業但仍未獲得應有必修課學分和總學分的學生,應及時合理地妥善安排好有關課程重修等工作。
(四)學籍管理工作
從2021級本科生起,各學院嚴格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堅持原則,規范程序,做好留級或降級、退學處理工作。
1.留級或降級學籍變動。各學院根據學生學籍管理規定梳理2021級本科生達到留(降)級處理的學生名單,并于開學3周內通知學生辦理留(降)級有關手續。拒不辦理手續者,由各學院學生管理部門做勸退學處理,并向學生發放退學告知書。
2.退學學籍變動。各學院根據學生學籍管理規定,梳理2021級本科生達到退學處理的學生名單,由學生所在學院上報教務處審核,并報校長辦公會會議研究決定后,報省教育廳備案,做退學處理。
工作聯系人:崔老師,龍老師。
聯系電話:38256866,38256437。
聯系郵箱:gsjwk@gpnu.edu.cn。
廣東技術師范大學教務處
2023年2月12日